
第一版:要闻

2025年06月12日
关于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告
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道路交通环境,保护公路及公路设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等相关规定,通告如下:
一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在公路上打场晒粮、焚烧秸秆、堆放物品等,杜绝一切妨碍公路交通、污染公路的行为。
二、对在公路上打场晒粮、焚烧秸秆、堆放物品等影响公路畅通和交通运输安全的,由县交通管理和城市管理(综合执法)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给予相应罚款;县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给予相关的治安处罚,并强制转移障碍物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三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。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在公路上打场晒粮、堆放杂物等现象的整治工作,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和交通运输安全。
四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商河县人民政府
2025年6月4日
◎ 商河县融媒体中心(商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、商河县广播电视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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